二十三、河圓洛方
北宋邵雍及南宋朱熹、蔡元定關於河洛的觀點。認為河圖象天,為圓形;洛書象地,為方形。
二十四、河靜洛動
南宋蔡沉河洛觀點。認為河圖為偶主靜,洛書為奇主動。“天下之理動者奇而靜者偶,行者奇而止者偶”。“數者,動而之乎靜者也。象者,靜而之乎動者也。動者用之所以行,靜者體之所以立。清濁未判,用實先焉。天地已位,體斯立焉,用既為體,體復為用,體用相仍,此天地萬物所以化生而無窮也”。以邵雍先天圖解釋河圖,認為河圖講陰陽對待,屬於靜的范疇,靜基於偶;以邵雍後天圖解釋洛書,認為洛書講五行流轉,屬於動的范疇,動出於奇。
二十五、河方洛圓
南宋蔡沉關於河洛的觀點。認為河圖“體圓而用方”,洛書“體方而用圓”。以作用言,則河主洛圓。其《洪范皇極·內篇》:“數之方生,化育流行。數之已定,物正性命。圓行方止,為物終始”。認為洛書之數方生於一,由一而三,由三而九,主流行;河圖之數已定於二,由二而四,由四而八,主定性。“圓行”指洛書,其用為圓,表示萬物起始;“方止”,指河圖,其用為方,表示萬物終止。
二十六、河奇洛偶
南宋朱熹、蔡元定關於河洛的觀點。其《易學啟蒙》認為河圖象天圓,其數為三,為奇;洛書象地方,其數為二,為偶。
二十七、河偶洛奇
南宋蔡沉關於河洛的觀點。其著《洪范皇極》以為河圖之數為偶,“體圓而用方”;洛書之數為奇,“體方而用圓”。與《易學啟蒙》河奇洛偶說相反。“河圖非無奇也,而用則存乎偶。洛書非無偶也,而用則存乎奇。偶者陰陽之對待乎,奇者五行之迭運乎!對待者不能孤,迭動者不能窮。天地之形,四時之成,人物之生,萬化之凝,其妙矣乎”!“河圖體圓而用方,聖人以立而畫卦;洛書體方而用圓,聖人以之而敘疇”。以二者作用立論。河圖之數雖有奇,但奇偶之數的排列,皆以陰陽相配,顯示其用為偶;洛書之數雖有偶,但其奇數或居正位,或居中位,體現五行相生、相勝順序,顯示其用為奇。由於河圖之用為偶,故天地萬物皆接陰陽之傢相互對立;洛書之用為奇,故天地萬物又接五行順序相互流轉。
二十八、河象洛數
南宋蔡沉河洛觀點。認為河圖主象,洛書主數。卦象出於河圖。九疇出於洛書;河圖講陰陽之象,洛書言五行之數;陰陽之象為偶,五行之數為奇。河圖為《周易》系統,《周易》講象,基於偶數;洛書為《洪范》系統,《洪范》講數,基於奇數。河圖主偶,偶為象之始;洛書主奇,奇為數之始。“河圖體圓而用方,聖人以之而畫卦。洛書體方而用圓,聖人以之而敘疇。卦者陰陽之象也,疇者五行之數也。象非偶不立,數非奇不行。奇偶之分,象數之始也”。“體天地之撰者,易之象;紀天地之撰者,范之數。數者始於一,象者成於二。一者奇,二者偶也。奇者數之所以行,偶者象之所以立。故二而四,四而八,八者卦之象也。一而三,三而九,九者九疇之數也。由是重之,八而六十四,六十四而四千九十六,而象備矣。九而八十一,八十一而六千五百六十一,而數周矣”。認為河、洛互為經緯,象、數殊途同歸。“數之與象,若異用也,而本則一;若殊途也,而歸則同。不明乎數,不足與語象;不明乎象,不足與語數。二者可以相與,不可以相無也”。繼承其父象數傳統, 又從數學觀點研究河洛,將洛書視為數的本原和萬事萬物的基本原則。其講河洛象數在於說明天地萬物形成和變化規律,較《易學啟蒙》以河洛說明象數及筮法來源更進一步。
二十九、九九圓數圖

南宋蔡沉說明一年節氣變化的圖式,圖見其《洪范皇極·內篇》。以洛書之數主動,效法邵雍後天方位圖式,按九宮圖橫式推衍出此圖。認為洛書為《洪范》系統,而《洪范》之數的變化,由一而三,由三而九,由九而八十一。故按九九歌順序,將一年中的二至、二分、四立分別納入圖中。冬至為一一,立春為二二,春分為三三,秋分為七七,立冬為八八。“一數之周,一歲之運也。九數之重,八節之分也。一一陽之始也,五五陰之萌也,三三陽之中也,七七陰之中也。二二者陽之長,八八者陰之壯,九則陰極矣”。此圖式左半圈為陽氣上升過程,右半罪狀為陰氣上升過程,既體現五行相生次序,即冬至春為水生木,春至夏為木生火,夏至秋為火生土,土生金,秋至冬為金生水;又體現五行相克次序,即奏為金克木、木克土,夏天為火克金,秋天為水克火,冬天為土克水。“相生則水木火土金,相克則水火金木土。出明入幽,千變萬化,四時之運,生克著焉”。反映瞭蔡氏重視數的地位,以數為萬物秩序和變化規律的思想。